1、自您签收次日起7日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退货或换货服务(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退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;
          
          2、自您签收次日起8日-15日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换货或者维修服务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。
          
          全国服务热线:400-8850-817
        
自您签收次日起12个月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维修服务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;
| 保修内容 | 保修期限 | 
|---|---|
| 记录仪主体 | 1年 | 
| 充电器 | 1年 | 
| 胸贴基座 | 1年 | 
| 腕带 | 15天 | 
| 一次性电极片 | 不质保 | 
| 名称 | 性能故障 | 
|---|---|
| 记录仪主体 |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; | 
| 屏幕不显示/错字/漏画; | |
| 振动失效; | |
| 无法与指定设备同步; | |
| 因结构或者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破损; | |
| 胸贴 | 正确安装记录仪主体和电极片后无法测量 | 
| 充电线 | 无法正常给记录仪充电 | 
          1、使用造成的磨损脏污、及因接触化学试剂、接触尖锐物体等人为因素导致损坏;
          2、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使用非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配件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防伪标记;
          3、已超过三包有效期;
          4、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;
          5、不符合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