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产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实行售后三包服务,服务内容如下:
在三包有效期内,您可以依照本规定享受退货、换货、维修的服务,维修、换货、退货应当凭发票办理。

退换政策

1、自您签收次日起7日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退货或换货服务(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退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;
2、自您签收次日起8日-15日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换货或者维修服务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。
全国服务热线:400-8850-817

保修政策

自您签收次日起12个月内,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出现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,经检测确定,可免费办理维修服务,并按区域给予最高10元或15元运费补偿;

保修内容 保修期限
记录仪主体 1年
充电器 1年
胸贴基座 1年
腕带 15天
一次性电极片 不质保

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:

名称 性能故障
记录仪主体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;
屏幕不显示/错字/漏画;
振动失效;
无法与指定设备同步;
因结构或者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破损;
胸贴 正确安装记录仪主体和电极片后无法测量
充电线 无法正常给记录仪充电

非保修条例

1、使用造成的磨损脏污、及因接触化学试剂、接触尖锐物体等人为因素导致损坏;
2、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使用非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配件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防伪标记;
3、已超过三包有效期;
4、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;
5、不符合《可穿戴动态心电记录仪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。